原告出庭
原告必须亲自出庭,除非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席。
被告出庭
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的被告必须到庭,否则可能面临缺席判决。
证人出庭
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未成年人、身患严重疾病等)可以不出庭,通过书面证言或视听传输技术作证。
法定代理人出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
诉讼代理人出庭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亲属等,代理人可以出庭应诉。
法律顾问出庭
法律顾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出庭应诉,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
建议
原告: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及时与法院沟通,并委托合适的代理人代为出席。
被告:应确保按时到庭,以保障自身权益。
证人:尽量配合法院安排,出庭作证,以便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履行到庭义务,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诉讼代理人:选择合适的代理人,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和权限。
法律顾问:在需要时,法律顾问应积极出庭应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