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主要归 林业部门或渔政部门管理,具体分类如下:
陆生野生动物:
归林业部门管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水生野生动物:
归渔政部门管理。同样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
动物检疫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总结:
陆生野生动物:林业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渔政部门
动物检疫: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涉及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的具体事务,分别向相应的林业和渔政部门咨询以获得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