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摔伤面部时,受害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以下赔偿:
医疗费用:
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
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
受害者因伤需要护理时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
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产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受害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或受害者的伤情需要而支付的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
如果面部伤害构成伤残,受害者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果受害者因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扶养家人,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即使未构成伤残,受害者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确定。
后续治疗费:
包括因伤后续可能需要的治疗和康复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果受害者因伤需要使用辅助器具,可以主张相关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应当及时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事故和治疗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收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赔偿请求。同时,建议受害者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