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货款所需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买卖合同、采购单、订单
证明买卖关系的成立、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金额、交货地点、交易的对账期和付款时间等。
合同若是纸质的,需提供复印件;如果通过微信聊天下单,则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如果是通过系统网站下单,则提供系统网站页面的截图。
送货单
证明卖方向买方发货、买方收到货物的事实,这是卖方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主要证据,也是卖方向买方主张货款的主要依据。
送货单上应体现收货的主体、货物的类型和数量、金额、买方人员的签字或盖章。若通过微信发送未签名的送货单,则应有买方的回复确认。
对账单
证明卖方和买方对应付货款进行对账确认的事实,决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多少货款。
对账单上应体现对账的主体、对账的时间、对账的货物数量和金额。对账单需要买方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确认,若通过微信进行对账,则需要买方的回复确认。
发票
证明卖方已向买方开具发票的事实,辅助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发票可以是电子发票,也可以是纸质发票。
催款记录
证明卖方向买方进行催款的事实。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并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的情况。
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欠条、对账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单据,并注意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
其他辅助证据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
证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身份和资格证明
当事人的身份证、借款合同、收据、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合理性。
在追回货款的过程中,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提起诉讼前,务必收集齐全上述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