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门费:
传销组织通常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以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的资格。这笔费用可能是直接以现金形式交纳,也可能是通过认购商品或服务来间接支付。无论形式如何,这笔费用都是传销组织获取非法利益的重要手段。
拉人头:
传销组织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并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这种模式使得传销组织能够迅速扩大规模,同时也使得参与者陷入不断拉人头的恶性循环中。
计酬方式:
传销组织的计酬方式也是识别其身份的重要依据。通常,传销组织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组织严密、行动诡秘:
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传销人员对待新人都有行之有效的技巧,让新人体会到温暖和关怀,都在支持你,帮助你,但实际上这些关怀都是假的,有目的的。
编造暴富神话:
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传销组织会抓住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挖掘现在社会的阴暗面,使人们对现在生活产生不满与迷茫,并对“传销事业”进行美化。
洗脑:
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商品道具、价格虚高:
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特征可以帮助人们识别和防范传销活动,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