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写明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生效裁判文书
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如果是二审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的,同时提交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和裁定书。
原审诉讼过程中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是自然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网上立案编号及审核通过答复短信截图影印件。
二审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等(如适用)。
材料清单及电子文本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再审申请时,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