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5-01-16 09:41:20

工伤报销应该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申报工伤医疗费用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即可依法申报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就医的,可直接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因故未能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费用,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持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费用报销程序及所需材料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应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经办机构,并在3日内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30日内前往指定的工伤认定科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其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等。

报销流程

工伤认定后,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在申请报销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