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著作的版权保护期限主要取决于作品的类型和著作权归属。以下是具体的保护期限规定:
公民作品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限为永久。
单位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职务作品)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著作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限为永久。
特殊作品
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总结:
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单位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特殊作品的保护期限一般为50年。
建议:
作者和版权持有者应确保作品在保护期限内发表,以充分利用其权利。
对于合作作品,需注意最后一位作者的去世时间,以确保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特殊作品,如电影和摄影作品,需关注其首次发表时间,以确保按时享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