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户口的办理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手续真实齐全,派出所可以当场办理。
特殊情况:
如果新生儿因特殊情况未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登记,但申报登记时已满1周岁未满6周岁的,按“补报往年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时年满6周岁的,按“户口补录”规定办理。
时间限制:
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综上所述,新生婴儿户口的办理时间一般为出生后一个月内,并且建议尽早办理,以便及时享受相关福利和服务。如果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但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