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企业解除和职工的劳动合同,需向职工提供经济补偿或劳动赔偿。所以许多企业迫使或哄骗职工自行离职。
自离在很多时候不仅拿不到补偿,甚至有的劳动者连工资都拿不到。
小刘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伤情严重,几日后才苏醒。由于手机在车祸中丢失,小刘让妻子赶紧去单位给自己补请一个长假,还需要休养一阵。这时才被告知,单位给小刘打了多次电话,均未接听。因为“旷工”时间已经超过单位规定的3日,被当作自离,解除劳动合同了。小刘对解约的事情也认了,想要回当月的工资却被拒绝了,单位声称小刘“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工资已经作为赔偿金扣发了。
这样的做法在一些小单位里面可以说是“基本操作”,不问缘由做出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扣发当月的工资。《劳动法》中“当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这样的条例甚至成了单位用以曲解后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依据”,广大基层劳动者深受其害。
事实上,《劳动法》中虽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有事实依据,同时规定了:扣发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罚后劳动者的到手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就算是被认定为自离、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要求赔偿,劳动者还是应该有工资可以拿的。当月工资全部扣完是绝对不合法的。
不仅劳动者自离可以拿工资,甚至,在这5种情况下,劳动者除了全额工资外自离还有补偿金可以拿!
1、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夸张、不合理的罚款等;
2、要求劳动者无偿加班的;
3、不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购买社保及其他劳动条件;
4、单位以非法手段要求劳动者劳动,比如强制加班、强令冒险作业等;
5、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