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集团公司,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母公司注册资本:
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需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子公司数量:
母公司至少需要拥有5家子公司。
注册资本总和: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
所有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均需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类型:
母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集团公司的流程一般包括:
咨询并准备相关材料,如《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决议或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等。
工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请注意,成立集团公司可能涉及复杂的流程和较高的审核要求,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考虑收购已成立的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