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仲裁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书面通知
通过邮寄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文件至对方指定的地址。
电子通知,如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前提是双方事先约定或同意。
直接送达
由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直接将相关文件交给对方。
电话通知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可能会通过电话通知被告。
公告送达
在特殊情况下,如无法通过常规方式联系到被申请人,仲裁委员会可能会采取公告的方式通知。
网络仲裁通知
通过数据电文发送的通知,如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确保通知方式符合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