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算公司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通常由股东组成,如果公司股东为法人,可以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清算组成立后,应在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关文件。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在成立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后方可继续清偿。
处理未了结的业务
清算组接管公司后,需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执行确认清算方案,编制清算报告。
清缴税款
清算组需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刻制印章和开立银行账户
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工商登记
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专业资质要求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需要具备有破产清算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的清算人员,包括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且他们需要具有专业的资质。
其他可能的专业人员
根据案件需要,清算组可能还需要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的参与。
建议
专业团队:确保清算组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组成,包括会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以提高清算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合规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进行清算,确保清算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