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纳发现现金少了,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核对账目
首先核对日记账,一笔一笔对账,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检查现金
再次清点现金,确认实际现金数量。
查找原因
查找可能导致短款的原因,如是否漏记了一笔支出或记错了金额。
如果发现账目记录错误,及时更正并重新核对。
报告上级
一旦确认短款,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说明情况。
查明原因
上级领导应组织调查,查明短款的具体原因。
作出处理
如果是出纳个人的责任,可能需要出纳自己赔偿。
如果短款是由于他人原因造成,应让责任人赔偿。
如果无法查明原因或找不到责任人,根据公司规定和会计法律制度,出纳可能需要先行垫付。
会计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调整。
例如,短款可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库存现金”。
预防措施
出纳应坚持日清月结的原则,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加强现金管理和核对流程,确保账目一致。
请记住,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守会计法律制度,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