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假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长短,年休假天数有所不同: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入职员工:
新入职的员工,如果当年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未休年休假:
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但职工当年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多于已安排的天数,用人单位不再扣回。
以上信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