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的迁移主要依据《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的接收证明来进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户口迁移情况及其具体步骤:
户口迁回原籍
毕业生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需要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如果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后是否仍为农业户口则视当地政策而定。
户口迁至单位所在地
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将户口从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需携带《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直接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准予迁入证明》。
户口迁至人才中心入集体户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至人才中心入集体户。
需携带《报到证》和人才中心的相关接收证明。
户口不迁
毕业生也可以选择不迁户口,继续保留在原籍或学校。
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
毕业生若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应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其他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并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然后到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户口迁移需求,以便及时准备所需材料。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不同城市的户籍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才中心,获取最准确的迁移政策和流程。
妥善保管证件: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避免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