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公积金,您可以根据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办理流程
单位缴存登记
准备材料:包括《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等。
提交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公积金提取
提取公积金需要到当地财政局的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的经办银行。
公积金贷款
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在售楼现场受托银行贷款集中受理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存量商品房的,到受托银行网点申请。
商转公贷款,在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后,预约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预约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办理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
职工身份证原件
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
办理方式
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业务办理的预约。
通过微信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发送【公积金贷款】获取业务受理网点查询入口。
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注意事项
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请确保您符合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卡条件。
办理过程中,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深圳市公积金卡。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