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断绝关系主要涉及自然血亲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具体规定如下:
自然血亲关系
亲生父子关系:法律上是不允许解除的。这种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关系,虽然在情感上可以断绝,但在法律上却是无法解除的。
其他自然血亲关系:如亲生母子、兄弟姐妹等,同样基于血缘关系,法律上也不允许解除。
养父母子女关系
协议解除:如果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并且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诉讼解除: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关系恶化: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也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继父母子女关系
协议解除: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双方都明示解除,那么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法定解除: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存在法律上的断绝问题。
总结:
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包括亲生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关系。
养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双方协议、养子女成年、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等。
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不存在法律上的断绝问题;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可以参照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程序。
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优先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以减少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