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证人的方法如下:
核对证人的基本情况
在询问前,应仔细核对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确保无误。
告知来意和法律义务
向证人明确说明侦查人员的身份和来意,强调其有如实作证的义务。
指出伪证和隐匿证据的法律责任,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证人能够如实提供证言。
询问地点和方式
询问证人可以在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进行,但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在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
个别询问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避免多人同时在场可能产生的干扰和影响。
引导证人叙述
一般应先让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
根据证人的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其回答。
制作笔录
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保障证人权益
询问过程中,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拘禁、暴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询问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重要证人,应当对询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问题设计
设计问题时,应围绕我方的有利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展开,确保问题能够引导证人陈述对我方有利的信息。
以开放式问题为主,引导证人作答,避免封闭式问题,使证人的回答更加详细和自然可信。
确认和强调关键事实
通过询问证人确认与案件相关的关键事实,以证明我方的主张。
对那些有助于我方立场的事实,可以通过多次提问重复确认,从而加强事实的证据力。
通过以上步骤和技巧,可以有效地询问证人,获取真实、客观的证言,为案件的侦查和审理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