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发票使用情况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说明:
基本信息
纳税人名称(加盖公章):填写纳税人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人登记号码。
领购方式:选择批量供应、交旧购新、验旧购新中的一种,并在对应的括号内打√。
填写时间:填写报告表的具体日期。
发票开具情况
发票代码:填写纳税人待报告发票上的发票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
使用形式:填写1位阿拉伯数字,1代表“正常填开”,2代表“作废”,3代表“红字”,4代表“被红冲”。
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1,代表单位为“份”。
数量:填写阿拉伯数字,为纳税人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的实际份数。
起始号码:与“使用形式”相对应发票的起始号码。
终止号码:与“使用形式”相对应发票的最后一张号码。
税目:选择对应营业税税目的编码,填写8位阿拉伯数字。
填开项目:填写发票的具体项目名称。
填开金额:填写发票的填开金额,普通发票按价税合计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按不含税价填写。
填开日期起始:填写发票开具的起始日期。
填开日期终止:填写发票开具的终止日期。
发票结存情况
本期使用起始号码:填写本期使用的发票起始号码。
本期使用终止号码:填写本期使用的发票终止号码。
正常填开发票份数:填写正常填开的发票份数。
作废发票份数:填写作废的发票份数。
结存发票份数:填写结存的发票份数。
纳税人声明
纳税人应声明所申报的发票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其他说明
如果发票跨月份开具,则按月分别填写开具份数、开具金额。
普通发票的“版面”栏填写要求:手工版或定额发票按版面值或面额填写,机打发票有开具限额的填写开具限额,无开具限额的不填写此栏。
废票号码和红字发票号码可连续填写同一代码的号码。
请确保所有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纳税人服务平台”获取更详细的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