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常州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上下限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
常州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特殊情况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当月的月平均工资。
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存基数标准,则按照最低标准计算。
调整频率
常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每年调整一次。
请根据您个人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规则计算您的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