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户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必要资料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旧房拆迁作价凭证
原房屋所有权证
身份证
结婚证(如适用)
户口本
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
税费缴纳凭证
缴纳相关税费
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申报和缴纳
到物业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提交申请
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接受询问、缴纳费用事宜,并领取登记受理单
等待审核
审核资料,待缴纳维修基金和契税后,携带发票、收据和所发放的相关材料到发放材料办公室进行审核登记
办理面签业务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单据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面签业务
领取房产证
完成上述手续后,再次来到房管交易办理房产过户,直接领取到房产证
建议:
回迁户在办理房产证时,务必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