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沿海城市的天津有很多外贸企业,国家对于进出口外贸企业也是有很多政策,其中出口退税政策就是其中之一。那什么是退税政策呢?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那出口退税的企业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出口退税公司获得出口退税需满足的条件:
1、出口退税企业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经过一系列进出口手续,取得进出口权。
3、完成出口退税认定手续,完成出口退税申报。
4、出口退税企业的货物为出口货物和增值税出口退税范围内的货物。
5、出口退税企业出口货物,开具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
6、外贸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前必须完成外汇回收,即使没有完成外汇回收,对于视同收汇的情况下,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纳税人持有《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其证明文件的,可因《认定收汇事由及证明材料清单》所列原因被认定为收汇。
那哪些货物可以出口退税呢?
以下出口货物可以退税:1、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出口退税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2、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3、其他可以退税的出口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