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人是指 向企业投入资金或其他必备技术、产权的自然人。这些出资人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他们通过缴纳认缴的出资额或与认购的股份对应的资金,或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物资产,成为公司的出资人。出资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
出资人分为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也称为隐名股东或实际股东,是那些虽然未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显名,但实际上投入了资金或其他资源的人。名义出资人,又称显名股东,则是那些在股东名册上具有名分,但并未实际出资的人。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包括:
资产收益权:
出资人有权获得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其他形式的资产收益。
参与决策权:
出资人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选举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等。
监督管理权:
出资人有权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并在必要时提出索赔。
责任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出资人享有上述权利,但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出资人的身份和权益可能会受到公司法律结构、合同安排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