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5〕4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
张谦等二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 谦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绍雄 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
金永祥 任红河州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周富祥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何 银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李进德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李明刚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吴帅忠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李文锦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冯 锐 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邓海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数据局局长(正处级);
邓效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营商环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赵学来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春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俊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校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程 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副所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孙 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黄建明 免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廖泽芳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商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唐卫平 免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韦金帆 免去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斗热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韦 武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 伟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潘东洪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副支队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李 红 免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事业单位正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