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卷,也称为答辩状,是 被告方在接到原告起诉状后,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提出同意、反驳或反诉意见,并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法庭的文书。答辩状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被告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选择沉默。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以便原告了解被告的答辩内容,从而进行针对性的回应。
不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被告以后的诉讼权利,但可能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和判断,因此建议被告积极行使答辩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