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需要准备和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书面辞职申请
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说明辞职原因、个人基本情况及辞职日期。
若已过试用期,通常需提前三十日通知;若未过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
工作交接
向单位提供工作交接明细,包括业务知识和技能记录,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财务结算
清算工资和任何欠款或借物,确保财务清晰无争议。
档案和保险转移
如果档案和保险在公司,需要找到接受单位或转至劳动中心。
若公司负责转移,会出具相关证明。
离职证明
办理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作为工作经历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离职时应归还公司财产,如工号牌、工作服等。
若有未了结的业务或合同,应提前处理,避免影响离职进程。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