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交接提供哪些资料

时间:2025-01-13 01:08:22

财务交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账务相关资料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总账

明细账

日记账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税务相关资料

纳税申报表

税款缴纳凭证

税务登记证

发票领购簿

已开具和未开具的发票

收据

合同

税务发票存根

税收优惠文件等

银行相关资料

对公账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

银行预留印鉴

U 盾及密码等

其他与财务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流程

预算计划

财务分析报告等

会计资料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等

税务申报相关

税务申报表(包括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

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等)

税收优惠政策文件

开票软件及各类税务申报的账户信息(包括硬件、账户名、密码等)

印章票据

财务专用章、公章、收据等

其他重要资料

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

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

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

发票领用薄等

电子作业类资料

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信息

监交人员相关

监交人员应确保交接双方按照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公司的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在交接过程中,应详细列示交接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及其他物品、合同及其他财务单据资料、电子存档资料等,并由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