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私企需要以下手续: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
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
在线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此外,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企业住所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经名称预先登记的不提交)。
经营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