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哪些改了

时间:2025-01-13 07:49:22

民法总则草案相较于之前的法律版本,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的修改

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

胎儿权利的保护

明确胎儿在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等情况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

监护制度的完善

构建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

取消了“有关组织指定前置”,允许有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增加了“临时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父母遗嘱指定监护人”制度。

引入了“意定监护”,允许完全行为能力人事先与相关主体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规定了“父母、子女、配偶”的监护人资格与“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义务分离。

诉讼时效的延长

将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至三年。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至全文第一条,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共同构成制定民法总则的最基本原则。

其他重要修改

自然人出生、死亡时间的认定顺序调整为“出生证明记载、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其他证明”。

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

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信息正式成为权利。

破坏环境者的民事责任增加了“修复生态环境”。

这些修改旨在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并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