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协议离婚
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在正式立案前,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需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及其他证据材料等。
立案:
立案庭在收到完整的诉讼材料后,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调解: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依法准予离婚。
审理与判决:
调解成功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调解失败则直接进入开庭判决阶段,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的优势在于快捷方便、耗时短(30天),程序简单,且隐私性强,心理压力小。但缺点是存在30天的冷静期,一旦一方反悔则协议无效,且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效力。
诉讼离婚虽然较麻烦,但它是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唯一途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主要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先尝试协议离婚,如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