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的来源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销售货物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所获得的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所获得的收入。
利息收入: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租金收入: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租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企业因特许权使用而获得的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从政府补助、借款、广告、招投标、IPO、发行债券等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
这些收入来源涵盖了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企业在不同行业中的具体收入来源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上述列举的收入来源是普遍适用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获取这些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