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押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不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
不动产抵押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动产质押
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抵押和质押形式:
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
其他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等)。
总结来看,银行押品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以及各种权益和权利。在选择押品时,银行通常会考虑押品的价值稳定性、流动性、易售性以及法律允许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