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票据情形不可以进行贴现:
1. 银行承兑汇票法定要素不全;
2.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不连续;
3. 内容有涂改,有关签章不符合要求;
4. 注有“不得转让”或“质押”字样;
5. 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期限等不符合规定;
6. 处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期内的银行承兑汇票;
7. 承兑附有条件的;
8. 本营业单位承兑的未经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9. 银行承兑汇票粘单不符合标准;
10. 已收到承兑人发出停止办理贴现的通知;
11. 其他不得办理贴现业务的情形。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票据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