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员工辞职需要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已经转正的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等待30天。
建议在辞职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劳动合同及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