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失信名单多久消除

时间:2025-01-17 21:24:22

银行失信名单的消除时间主要依据《征信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银行信用不良记录的保存时间为5年,即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5年后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会自动消除。

特殊情况

如果失信人员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人员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名单在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如果失信人员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征信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指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但具有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综上所述,银行失信名单的消除时间一般为5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执行完毕,可以提前删除。建议失信人员尽早履行相关义务,以便早日解除失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