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日本护照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案并获取证明
前往附近的警察署或交番(警察亭)报案,说明护照丢失的情况,并获取警察出具的证明书(如遗失届出证明书等)。
准备必要材料
警察署出具的【受理番号】。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在留卡的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照片2张(光面相纸,尺寸为30毫米x40毫米)。
详细写明丢失经过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原护照的发照单位、时间、护照号码及出入境等情况。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前往中国驻日领事馆申请补办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挂失和补发新护照。
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之后可到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有关办理情况和进度。
如果被批准补发护照,在接到使馆通知后,请持领证单按指定的时间到大使馆或领事馆领取护照。
建议您尽快行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便顺利补办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