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清远公积金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结婚证(如适用);
退休证明(如适用);
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如适用);
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或收据(如适用);
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选择提取方式
线下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关注“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实名认证后,进入【业务办理】模块,选择需要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如果是首次提取,可能需要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对于非首次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即时审批。
等待审核
材料审核一般需要五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将提取额转账至提取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部分提取可能有限额,例如购买自住住房的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租房提取时,额度不得超过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