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协商:
首先,您可以与您的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您补缴社保费用。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的事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投诉时,您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的事实。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此进行调查,并可能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能令您满意,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的事实。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会对此进行裁决,并可能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仍不能令您满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的事实。法院将会对此进行审理,并可能判决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建议您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