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由心证

时间:2025-01-09 18:30:08

自由心证,又称为内心确信制度,是指 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受法律预先设定的机械规则约束,而是依据自己的经验法则、逻辑规则以及理性良心对证据进行自由判断和评估,从而形成内心确信,并以此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官在证据审查判断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要求法官的心证过程应当公开,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自由心证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法律不预先设定具体规则:

法律不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设定具体规则,而是赋予法官自由判断的权力。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良心和理性进行自由裁量,不受外部因素干涉。

心证的形成:

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所形成的内心信念称为心证。当这种信念达到深信不疑的程度时,便成为“确信”,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心证的公开性:

法官的心证过程应当公开,以展示其判断是否基于法律和专业经验,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符合司法文明的要求。

现代自由心证的发展:

现代自由心证在强调法官独立判断的同时,也注重法律规则对法官自由心证的制约,确保心证过程与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需要注意的是,自由心证制度在不同国家的适用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我国虽然在审判实践中实践着自由心证的原则,但在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自由心证制度,而是通过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来规范法官的证据审查判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