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是指在 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照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权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性质上是集体性质。
具体操作上,政府在征收村集体的土地后,会从征收的土地中计提一部分土地补偿给村集体用作村经济发展搞二三产业,让村民也能享受到城市化的红利。这个比例在广州一般是征收土地的10%。留用地政策是征地工作中政府、村集体和村民之间利益平衡的结果,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同时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留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工业、商业等二三产业,对村集体经济有着极大的助益。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使得村集体可以通过留用地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总结来说,留用地是国家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而设立的一种政策,通过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发展生产,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