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广东这些新规将施行

时间:2025-06-29 20:19:00

广东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新国标

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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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一批新规将施行

一起来看↓↓




广东新规


以法治护航“海上新广东”建设


《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是广东省首部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实现陆海统筹。统筹开发海岸带、近海海域和深远海海域,推进陆海一体化保护和协同发展。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涉海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不得强制购买中小学校服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明确,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学校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全国新规


鼓励互联网平台

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7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 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身份登记和核验服务,通过公共服务培育网络身份认证应用生态。
  • 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共服务,用以支持用户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和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义务。


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7月15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

  • 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 《办法》对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 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完善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允许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新国标


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7月1日起实施。

  • 新国标明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主要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排泄物卫生用品(不包括厕所用纸)和卫生湿巾、抗菌剂、抑菌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健康风险,按风险等级增加了pH、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残留量理化指标,同时调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标和毒理学安全性要求。


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 明确自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
  • 农村商业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继续实行优惠收费标准,并将内贸险承保机构纳入优惠范围等。



来源:广东新闻联播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