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违反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具体违反的纪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党员或公职人员殴打他人还会受到党的纪律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等处分。
建议:
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违法且不道德。
如果遇到殴打事件,应立即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
对于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加强纪律教育,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