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交房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契税
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
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产权登记费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有的开发商在办证时才收取。
证照印花税
5元/本。
工本费
10元/本。
物业管理费
业主收房后,就要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可以按月或按季度缴纳。
开发商无权强行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物业管理费作为收房入住的条件。
装修保证金
业主在拿到房子开始装修时需要交纳保证金。
用于装修工人破坏物业设施设备等情况的赔偿,没有违规操作会退还保证金。
有线电视、燃气、宽带开通费
一般由业主自己承担,具体费用依照当地规定和开发商的约定执行。
燃气开通费若开发商承诺入户则无需业主承担,否则通常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