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人员通常是指 因各种原因暂时未能安排工作或竞聘上岗的公司员工。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未聘任岗位人员:
在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定编定岗、岗位竞聘中未被聘任岗位的人员。
不服从安置人员:
不服从工作调动或管理,或因考核不合格被所在单位淘汰的人员。
未参加竞聘人员: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
残疾人及精神疾病患者:
根据相关规定,这类人员不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
因工负伤人员: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也不按待岗人员管理。
其他特定情形人员:
例如,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等,这些人员通常被视为待业职工。
此外,待岗人员还可以包括因企业停工、缩减等情况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但他们并未被解聘,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综上所述,待岗人员主要包括未聘任岗位人员、不服从安置和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未参加竞聘人员、特定情形下的职工(如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因工负伤人员)以及其他因企业原因暂时无法工作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