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公开的文件处理应遵循以下规定和程序:
内部传递
不予公开的文件通常在内部人员间传递,不可向外转发。
传递渠道可能包括党委机要部门、邮政局机要通道或专人专车传递。
保密要求
绝密文件一旦泄露可能会对国家造成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
机密文件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受损。
秘密文件可能因特定原因不宜公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果政府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为理由不公开信息,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政府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不予公开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
过程性信息,即那些在决策过程中产生的、尚未最终确定的信息。
处理程序
如果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机关违反保密审查机制,可能会受到监察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的责令改正,并可能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请确保在处理不予公开的文件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法律责任